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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來源:http://www.whimsiesart.com/news/229.html 時間:2020-11-14
發生缺水事故時并非上述現象全都出現,一般情況下,只有前三種現象,而無后幾種現象,則可能是輕微缺水,但不排除嚴重除水的可能性;如在前三種現象出現的同時,又出現后面幾種現象時,一般即認為是嚴重缺水事故。
缺水事故的判斷和處理
缺水事故有兩種,一種是輕微缺水,即水位表雖看不到水位但鍋筒內水位尚未降到水連管以下,這時水位表中出現的是一種虛假水位。這可用關閉水位表汽旋塞的辦法,使水位表內蒸汽冷凝,形成真空負壓而將尚未降到水連管以下的水吸引入水位表內。這種方法通稱“叫水”。如叫水操作后,仍不見水位,說明水位至少已低于水連管以下了,很可能更嚴重,這時,就是發生嚴重缺水事故了。
如確認是輕微缺水事故,由于受熱面尚未“干燒”,則完全可以進水到正常水位。如果原因不清,經上水仍不見水位時,或給水設備有故障時,則應立即停爐。如判斷是嚴重缺水,則應立即緊急停爐,并降負荷,關閉給水閥門。
處理缺水事故重要的問題是,在未斷定是輕微缺水以前和已確認是嚴重缺水以后,嚴禁向鍋內進水。
發生嚴重缺水而停爐后,待爐體逐漸冷卻,再對爐膛和其它處受熱面以及爐墻、鋼架等進行詳細檢查,如由于處理及時,不是十分嚴重缺水而無大問題時(如僅僅管子輕微變形),應查明和消除事故的致因,并在水壓試驗合格后投入使用;如過熱較嚴重,引起脹口滲漏、管子嚴重變形、鋼材嚴重過熱燒損時(必要時做金相檢查),則須檢查合格后,方可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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